正文 五部门:允许试点地区外资金融机构开展与中资金融机构同类新金融服务|界面新闻 · 快讯 hsadmin88 V管理员 /2025-01-22 20:34:03/2阅读/0评论 0122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年01月22日,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,请留言反馈! 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、商务部、金融监管总局、中国证监会、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《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(港)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》。其中提出,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开展与中资金融机构同类新金融服务。 本意见所称新金